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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辱榜:河北公检法承办聂树斌案人员名单

2016-12-05 华辩网

受到海内外高度的河北聂树斌案终获平反改判,但是本案的问责追究还没有开始。尽管当局许诺要启动问责程序,实际会否真的问责,有待观察。

以下是内地媒体人整理的河北公检法系统当年办理聂案的人员名单。不管当局会否对这些人追责,把他们公诸于众,钉上历史的耻辱柱,大有必要。这不仅是聂树斌案问责的需要,更是对那些助纣为虐者的警示。

——编者

【公安】

原公安承办人员:尚中华、焦辉广、张日强、杜同福。

尚中华:原任石家庄市原郊区公安分局刑侦副局长,后任石家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队长,于2009年7月被免去支队长职务,现任河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调研员。

焦辉广:2005年各路媒体密集采访时任石家庄市桥东公安分局东华路刑警中队中队长,这位即为撰写报道《青纱帐谜案》办案民警1994年10月26日,《石家庄日报》刊载。2005年以后情况不明。

张日强:这一位无法检索到任何有价值的资料。2005年报道中曾记载张日强为河源市公安机关干警。

杜同福:现为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

【检察】

田丽媛(一审公诉人)

田检察官已于2009年6月19日(2009年6月19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被免去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可能已经退休,无法查到更多的资料。

【法院】

一审:(1995)石刑初字第53号,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五日。

审判长康平平,代理审判员梁建琴,代理审判员张贵军,书记员高雷。

二审:(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审判长赵桂云,审判员王振平,审判员姜枫,书记员刘光辉。

聂树斌同年四月二十七日被执行死刑。说什么呢,前后一个多月就执行了,够快。

一审合议庭:

审判长康平平的公开资料未能检索到;

代理审判员梁建琴,这位法官后担任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后任行政庭副庭长,能够检索到的截止2010年2月份仍担任行政案件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张贵军,这位法官能够检索到的截止2012年11月底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书记员高雷,这位法官能够检索到的截止2010年5月份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

这里顺便提一下原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郭连申,后来担任长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再后来担任一家律所名誉主任及首席专家顾问。

二审合议庭:

审判长赵桂云,这位法官能够检索到的截止2003年11月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审判员王振平,这位法官能够检索到的截止2000年12月底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并且和姜枫在同一合议庭搭裆;另外能够检索到2010年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和这位法官同名同姓,因未检索到具体信息,所以不敢确定是否为同一人;

审判员姜枫,这位法官能够检索到的截止2000年12月底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并且和王振平在同一合议庭搭裆,在有的案件中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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